南京殡仪馆免除守灵服务基本费用实施办法
为贯彻落实省政府《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1〕128号),省、市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进一步完善殡葬惠民保障体系,减轻群众治丧负担,推进殡葬生态文明建设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免费对象
逝者为南京市户籍人员或驻宁部队现役军人,并选择在南京殡仪馆守灵的。
二、免费内容
凡符合条件的,免除守灵套间3天基本服务费用共计2000元。
1.守灵时间自守灵手续办结2小时后开始生效,过午夜12点为1天,以此类推。
2.每户守灵家庭提供指定守灵场所一间,守灵场所为套间,含祭拜室、会客室、休息室和有卫浴功能的洗手间。
3.套间物品包含:(1)床(含床上用品);(2)沙发;(3)供桌;(4)会客桌、椅;(5)挂衣柜1组;(6)电热水器及烘手机;(7)高档冰棺;(8)电子香炉(含电子香);(9)仿真供品;(10)5套洗漱用品。
三、申请程序
凡符合条件的,经办人填写《南京殡仪馆守灵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》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经办人应为逝者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以及其他法定有权处置或经授权处置逝者丧事办理事宜的人员,并需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、复印件:
1.逝者死亡证明、户口簿或者注销户籍证明复印件(原件需出示查看)。
2.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驻宁证明(原件)。
3.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需出示查看)。
四、监督管理
南京殡仪馆应按照本办法完善各项制度和操作流程,提供优质服务,落实惠民政策。
五、附则
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原《免除南京市守灵服务基本费用暂行办法》(宁殡〔2016〕14号)同时废止。
南京殡仪馆守灵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
编号:
逝者姓名 | 性 别 | □男 □女 | ||||||||
死亡时间 | 年 月 日 | 证件类别/编号 | ||||||||
户籍所在地 | 区 镇(街道) | |||||||||
经办人信息 | 姓 名 | 身份证号 | ||||||||
与逝者关系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|
殡仪馆 守灵信息 |
守灵房号 | 守灵时间 | ||||||||
证明材料 | 复印件附后 | |||||||||
殡仪馆意见 (盖章有效) |
减免金额 人民币 元 (大写) |
经办人 (签名) |
财务 审核意见 |
审核人 (签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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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 时间 |
复核 时间 |